北京现首例购信用卡信息案
05.11.2010 by admin - 0 CommentPosted in 未分类
月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中首次将上述行为的罪名确定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据了解,该案是本市首例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被公诉的案件。(本文来源:北京晨报)(新民网编辑…
月6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中首次将上述行为的罪名确定为“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据了解,该案是本市首例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被公诉的案件。(本文来源:北京晨报)(新民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