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 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04.07.2010 by admin - 0 Com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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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是客观不能。行为人的主观目的不同是区别信用卡善意透支与恶意透支的重要标志。在司法实践中,持有信用卡并有以下行为的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虚构其身份进行透支;行为人明知自己无还款能力仍进行透支;行为人向银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