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2次催收3月未还 可判信用卡诈骗罪
03.14.2010 by admin - 0 CommentPosted in 未分类
实习记者刘宏顺“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机构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还款的,就可以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一旦定罪,除主刑外,还将被并处最低2万元罚金。”每年3月的第二个周末,是全国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宣传日,3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200余民警走上街…
实习记者刘宏顺“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经发卡机构两次催收,超过3个月仍不还款的,就可以被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一旦定罪,除主刑外,还将被并处最低2万元罚金。”每年3月的第二个周末,是全国经济犯罪举报中心宣传日,3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200余民警走上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