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司法界定“恶意透支”属信用卡诈骗犯罪
12.15.2009 by admin - 0 CommentPosted in 未分类
路透北京12月16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二明确了”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新华社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的话称,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
路透北京12月16日电-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周二明确了”恶意透支”属于信用卡诈骗犯罪行为,并对信用卡”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条件作了明确的规定.新华社援引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的话称,司法解释中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